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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 帆:发展与改革的收益主要为谁所得

发布日期:2012-12-30

  经济学家们大肆鼓吹中国改革的“总收益大于总成本”,无人否认。馅饼做大,大家或多或少都有好处,80年代中国人民大部分摆脱了温饱,进入了小康,90年代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基础得以巨大提高,改革开放使得全体居民包括农民,获得了充分的自由和选择权利,这也是中国人民拥护改革开放的根本原因,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合法性所在。但是,计划经济所建立了无所不包的权力,并没有实现退出市场,而是在市场中发挥著主导作用,一方面创造市场,一方面垄断市场。80年代初期权力发展为商业资本,80年代后期发展为生产资本,90年代初期发展为金融资本,每一次发展既有改革和发展,又促使腐败升级,严重的以权谋私,简直就不可避免。改革的成本与收益结构非常不均衡:改革收益被少数人占有,我估计,少数人直接或间接依靠权力获得的财富,所谓“寻租”的租金,20年来达到30万亿人民币,相当于6年的国民生产总值。这个问题一直被掩盖,直到近年来消费启不动了,经济学家们奇怪:老百姓不是有50000亿存款吗?为什么不花?终于,大多数人承认了,中国的财富占有可能已经非常不平等,80%的人占有20%的存款,20%的人占有80%的存款,由于有钱人和单位领导人实际占有的财产,主要不是存款,而是不动产和股票,所以中国财富的占有不均,可能比社会承认的还要严重。

  少数人暴富,与邓小平鼓励的少数人“依靠正当劳动和合法经营”先富,绝对不是一个性质的问题。暴富阶层的非法收入,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法律面前,在共产党领导下,不可能取得合法性,只能转移国外,再以外商身份投资回来,做一个假洋鬼子。中国的资金外逃,估计在1000----2000亿美圆之间。我们不能为了吸引他们投资,就修改宪法,加上“私有财产不可侵犯”,更不能承认那些“偷,骗,抢”来的暴富财产为合法。发展和改革的成本由谁承担?发展与改革的收益分配,非常不均,付出的成本也是惊人的。

  在80年代,改革成本主要表现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的利益调整,和加速经济发展时出现通货膨胀等问题。是国家以放松权力,增加财政补贴等方式承担了这部分改革成本。土地承包,企业承包,各种冤假错案平反,落实政策,提高消费以补多年建设的欠帐,恢复高考,增加工资,鼓励出国,等等,各种补偿政策无不大得人心。其中比较困难的利益调整就是价格水平的提高,经济发展需要一定程度的通货膨胀,价格改革也需要物价上升。农产品提高价格是为了提高农民收入,但是城市居民就必须提高工资,物价水平连续上升也造成社会心理的不稳定。这一类发展和改革成本,主要是国家财政出钱,先是增加价格补贴,后来无力补贴,就向价格转移,同时提高工资。其他许多方面,都有类似的,由政府财政承担改革成本,最后向价格“甩包袱”,直到1993年,价格基本市场化,通货膨胀日益严重,无法再向物价转移发展和改革的成本了。同时,“成本”则越来越多,重复建设,干部膨胀,教育能源,环境污染,应该政府财政出钱的项目,甚至各种浪费和腐败成本,以各种收费,集资的形式向居民特别是农民头上压来了。各地政府相当大规模的乱收费,这是政府无力承担基本建设和相应职能,尤其是养活不了那迅速膨胀起来的“干部队伍”,上层建筑要压跨经济基础,于是以各种形式向农民摊派,一个省的收费数量,竟然达到数十亿。

  经济增长的负作用,也开始由居民负担成本。中国改革的总收益大于总成本,前提是经济高速增长。改革20年,中国的真实经济增加了6倍,加上了物价因素的名义经济增加了21倍,而货币发行增加了100倍。但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有两个重大局限,第一,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体制改革,即吃计划经济积累的老本,借改革开放的新债;第二,经济增长方式是低效率,低质量,高投资,高浪费,高污染,高重复建设,高库存基础上的,这就必然不能持久,目前持续通货紧缩,就是20年经济高速增长的总调整。经济调整的结果,首先是农民回乡,数亿农民象一个大的蓄水池。农民的收入降低,直接影响消费。3000万老工人面临著下岗,更为严重的是历史上他们的长期低工资,社会保障部分已经由国家财政统一扣除,投资于国有企业,国家理应保障他们的一生,如果“打破铁饭碗”,就必须将一部分国有资产存量划拨出来,直接变成社会保障基金,进入股票证券市场,以经营利润直接支付老工人的退休金和医疗费用。如果连下岗,又不解决社会保障,那些自幼曾经插队10年之久的共和国的同龄人,让他们一代人连续承担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种体制的改革成本,岂不是太不公平了吗?由于社会各方面对于经济发展的制约非常大,交易成本非常高,经济的发展必然伴随在资源环境,内外债务,信仰道德,政府廉洁,分配不公,利益集团影响决策等方面,付出极大代价。一般居民在经济富裕的同时,所受到过欺骗,假货,目睹许多不道德的社会现象,承受的污染和噪声等等,大概就不值得一说,据说经济发展了,这些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,目前只能忍受。

  新的社会公平原则:按收益承担改革成本国内经济进入通货紧缩,正是企业改革和其他市场化改革的最好时机,估计国有企业,乡镇企业的产权改革,经济结构调整,住房改革等许多问题,都可能较快解决,但是,所产生的社会震动将是很大的,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措施,承担改革成本,包括发展经济提高就业,为下岗的老工人的提供养老金,医疗报销,降低学费,提供住房补贴等等。

  1999年上半年,国家启动内需的政策,从启动投资到启动消费,都没有取到应有的效果,终于有一部分人开始愿意认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:比如,居民不愿意消费,不仅是因为预期收入下降,也是因为预期支出增加,如子女学费,医疗费用,住房购买,水电煤气,服务维修,大概什么都要自己花钱,因此必须储蓄。而预期支出增加最根本的原因,就是本来应该由政府负担的改革成本,不断地向居民头上转嫁。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原则问题,让少数人以不合法的手段占有大部分改革收益,而将改革成本以各种方式转嫁到广大居民头上,不仅超过居民的承受能力,打击他们的消费能力,更为严重的是破坏改革的声誉,影响党和国家的威信,在中国经济信誉很低的时刻,更加降低社会信誉,打击居民对于经济发展的信心---君不见,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的窘境吗?政府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,不能再让普通居民承担改革成本,至少是大部分改革成本,但是没有下决心让暴富阶层承担,于是就恢复80年代的做法,扩大政府财政支出,发行国债,出售国有资产,以承担部分改革成本。但这只能是短期过渡性办法,因为国债是要还的,最终还是有一个由哪个社会阶层承担的问题:是向富人征税?没收腐败分子利益不明的财产?还是以通货膨胀形式再一次向社会大多数人转嫁?如果是后者,未来的危机即不可避免。严峻的事实告诉我们:中国改革已经进入中期攻坚阶段,经济增长的特殊潜力已经基本释放完毕,继续发展需要调整社会利益格局,以高举社会主义公平的旗帜,把“为大多数人”的宗旨重新提出,坚决打击腐败,控制两极分化。这样做,说困难也困难,因为有少数既得利益者会反对,但是根本上没有困难,因为这样做得人心,又符合一直存在的社会主义思想和信仰的合法性,用不著拐弯抹角地去为“少数人不择手段暴富”去找理论根据,或者“只捞不说”。

  我提出的新的改革原则,就是:按照改革收益承担改革成本----让改革中的暴富阶层承担大部分改革成本。具体办法有许多:----以低成本的办法坚决惩治腐败,比如实行实名财产登记制度,包括存款,股票和不动产,自己的财产自己举证,证据不足,一律没收,抵消银行呆帐,或者建立社会保障制度。----以大规模投资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誉记录制度,重新核法发身份证以后,一律实行实名财产(包括存款,股票,不动产)制度,在此基础上才可能实行高额累进的所得税和遗产税,调节社会收入分配。----以立法形式,鼓励居民组织住宅合作社,自己设计招标,消除中间环节。政府应免费为农民工介绍工作,进行培训。彻底整顿国家建筑队伍,保证农民工可以通过国家基本建设真正获得收入。

  总之,必须消除权力资本在中间环节这一块对于国民财富的掠夺。----降低股票市场的交易税,增加所得税,因为大户操纵有暴利,可以以所得税收入建立调节基金,平抑股票市场的波动。

  总之,有许多办法可以限制暴富阶层干扰国民经济稳定,而保护中小股民利益,和在经济生活中一般居民的利益。----政府部门尤其要放弃垄断,允许民营企业和外资进入,比如电讯行业,中国人如此低的收入,竟然要负担比美国人更高的通信费用!以“保护民族工业”为理由的权力部门,首先的责任是让中国居民得到利益,否则,这样的部门靠垄断高价,低质量服务,所得到的,就连“改革收益”也不是,而是“不改革的收益”,中国居民所付出的就不是“改革成本”,而是“不改革成本”,中国的改革就要走回头路了!!